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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等12部門關于印發《黔西南州
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
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新區管委會,州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炒的定位,落實城市主體責任,支持商品房市場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等12部門研究制定了《黔西南州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縣(市新區)因城施策。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于6月30日前制定出臺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實施細則。
附件:黔西南州關于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房住不炒”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結合我州房地產發展實際,切實履行房地產調控城市主體責任,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一)支持公積金繳存職工合理購房需求。職工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最高限額提高至50萬元。對黔西南州引進的較高層次人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可至70萬元。
??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調整公積金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對已結清購房貸款的職工,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首套房貸款確定首付款比例。
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結清貸款本息的,貸款結清后可立即再次辦理貸款?;謴蜕虡I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支持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
(二)支持公積金貼息貸款。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高于95%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拓寬貸款資金籌集渠道,向委托商業銀行開展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融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予利息補差,保障職工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需求。
(三)放開公積金“又提又貸”限制。對同一套住房,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同時,也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按月對沖還貸或部分還貸。
(四)支持剛性和改善型購房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合理確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首套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20%執行。對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引導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符合發放貸款條件的,發放貸款期限不超過15天。對于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于相應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針對受疫情影響人群,對其存續個人住房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五)給予購房稅收補貼。各縣(市、新區)可結合實際,給予購房人政府消費券獎勵。對2022-2024年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可按繳納契稅金額發放政府消費券。消費券可定向用于裝修、家居建材、家具、家電、餐飲等消費支出。鼓勵縣(市、新區)結合本地實際,細化獎補措施,加大對新市民困難家庭、進城農民、引進人才等人群購房獎補扶持,可采取契稅補貼、規費減免、貸款貼息、購房補貼、物業費補貼等政策。
二、支持企業流動性需求
(六)減輕企業資金壓力。金融機構要區分項目風險和企業集團風險,在確保項目資金封閉運行的前提下,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積極爭取上級銀行支持,推行“一樓一策”差別化信貸政策和貸款保證金制度。不區別對待國有和民營市場主體,適時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在建工程抵押貸款,可適當下調貸款利率,降低抵質押率。對于經營正常、信用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適當下調按揭貸款保證金比例。對已發放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貸款,不能盲目抽貸、斷貸,不搞“一刀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優化、調整,分別給予續貸、展期等支持。金融機構要在風險可控基礎上,適度加大流動性貸款等支持力度,滿足建筑企業合理融資需求,保持建筑企業融資連續穩定。對支持開發貸、工程施工貸、降低個人按揭貸款利率的金融機構。在政府新增財政存款、基金賬戶、住房維修資金等存放方面優先予以支持。
(七)助力企業紓困解難。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要做好出險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處置并購金融服務,穩妥有序開展并購貸業務,加大并購債券融資支持力度,積極提供兼并收購財務顧問服務。
(八)調整土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繳納比例。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金按規定最低比例(掛牌起始價20%)執行,允許在不低于出讓底價的前提下按掛牌起始價成交。
(九)落實綠色建筑優惠政策。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稅務局等單位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定符合等級“城鎮園林綠化及生態小區”認定標準后,及時組織對我州房地產項目進行評審,并根據認定情況,依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2020年本)》核定后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三、完善房地產市場合理供應結構
(十)合理調整住房用地供應結構和規劃建設比例。各縣(市、新區)要根據區域商品房住宅供應實際情況,結合商品房住宅庫存去化周期,適時調整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對住宅庫存去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停止供地;36-18個月的,減少供地;18-12個月的,正常供地,12-6個月的,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還要加快供地節奏。
各縣(市、新區)可根據市場需求和商業用房庫存情況,研究確定商業用房用地供應。對商住房地產項目,可采取彈性設置商住比例上下限的方式,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供需關系在規定的范圍內合理確定,更好適應市場需求。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配比應根據項目戶型結構比例、交通區位、容積率等因素合理確定,最大限度滿足業主停車需求。
(十一)支持已批未建項目指標調整。對已批未建的商品房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指標前提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階段依法申請修改調整商業兼容比例、戶型結構、房屋套數等。對于調整為住宅的,應部分移交地方政府用于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剩余部分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普通商品住房進行銷售,銷售資金主要限于企業在本地的合理資金流動使用。具體比例由各縣(市)政府 新區管委會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商確定。項目調整轉型后,商業用地調整為居住用地的,按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落實各類設施配套要求,按批準規劃用途對應的房屋質量安全和消防技術標準,申請相關的審查、驗收或備案,其水電氣價格按批準規劃用途的相應標準執行。
(十二)拓寬安置保障渠道。鼓勵實物安置,按照自愿參與、擇優選房、自主選擇原則,由屬地政府組織存量房作為安置房、調劑存量安置房等方式,拓寬安置房源籌集渠道。各縣(市、新區)可通過購買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庫存商品房作為安置房房源,引導和鼓勵棚戶區改造對象購買商品房,加快安置進度。各縣(市、新區)公租房建設不能滿足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可根據商品房庫存情況,結合公租房需求,購買商品房進行保障。
四、優化房地產市場環境
(十三)加強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項目屬地政府要確保配套基礎設施和按規劃配套的學校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如相關配套設施需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項目屬地自然資源部門在土地招拍掛前,應對相應條件予以明確。
(十四)嚴格建設用地使用權凈地出讓。土地出讓前,項目屬地政府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供應的房地產開發用地應具備土地權屬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沒有法律與經濟糾紛等條件,地塊位置、使用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必需條件,切實做到凈地出讓。各縣(市新區)要全面排查已出讓地塊項目,未達到凈地條件的,加快完成征地拆遷、管線改遷、三通一平等工作,實現凈地交付,保障項目順利推進。
(十五)提升行政審批效率。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優化辦事流程,合理簡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辦理所需要件,縮短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優化房地產市場發展環境。推行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繳稅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工作模式,實現多環節手續同步辦理,部門之間辦理相關手續不得互為前置。在完成工程綜合驗收和消防專項驗收購房個人稅費繳納后,允許“容缺”辦理個人不動產權登記證,提高不動產權登記辦理效率。水、電氣網絡等基礎設施服務企業應在受理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申請后合理確定時限完成建設投入使用。要嚴格依法依規執行收費標準,不得強制增加企業負擔,不得搞行業壟斷和強買強賣牟取單位或個人利益,不得拒不配合竣工驗收,州、縣(市、新區)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六)提升中心城區首位度。興義市要圍繞做強中心城市、提升首位度的思路,科學有序推進產城融合、城鄉融合、康旅融合,推動以興義為中心的城市群加快發展,努力打造黔邊城市帶的橋頭堡。引導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打造多元化、多樣化、精品化產品,推進房地產業與旅游康養、文化體育融合發展,進一步提升住房品質,滿足不同人群購房需求,提升中心城市集聚效應。各縣(市、新區)中心城區要積極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一步簡化農業轉移人口購房落戶手續。對農民工購買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經濟分配權保留不變。積極探索農民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機制,讓農民有錢買房。研究開發適合農民工購買的信貸產品,支持農民工進城購房。
(十七)優化公共服務。對大專以上學歷人才在本地創業就業并購買商品住房的,憑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繳納憑證,持有居住證的,子女享受在房產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進城購房的農民工,持有房產所在地居住證的可平等享受就業、子女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
五、強化預售資金監管和銷售價格備案管理
(十八)優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一個預售許可對應申請一個預售咨金監管賬戶答訂企業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三方監管協議。明確預售資金監管額度收存、使用方式、對賬和違約責任等內容,預售資金使用遵循??顚?、??顚4?、??顚S?、按工程進度點對點撥付原則。對已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根據商品房項目建設工程造價、施工合同金額以及項目交付使用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監管額度,按照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保障監管實效的原則,提高資金撥付效率。對設立子公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其集團公司不得抽調子公司開發項目預售監管資金。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用銀行保函來替換等額的預售監管資金但保函替換資金不得超過項目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的60%且剩余監管資金應滿足項目后續1年內建設資金需求。保函資金用途由資金監管機構認定,主要限于開發企業在本地區的合理資金流動使用。
(十九)落實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嚴格落實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指導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備案價格公示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商品房預售前到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銷售價格備案,備案的銷售價格由商品房經營者根據開發建設成本、市場供求狀況自行確定。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后,商品房經營者要嚴格按照要求,對備案價格予以公示,做到備案價格與明碼標價兩價統一、并一次性公示全部備案銷售價格,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六、強化風險處置和管控
(二十)加快問題樓盤化解。對歷史遺留產權辦證問題,可經相關部門或第三方機構認定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產權清晰的前提下實行容缺辦理。對延期交房問題,要壓實房地產開發企業主體責任,依法籌措建設工程款和驗收辦證費用,啟動項目復工建設并明確房屋交付時間。加強府院聯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人民法院保全執行措施確保商品房預售資金用于項目建設的通知》(法[2022]12號)有關要求,保全商品房預售資金,盤活企業剩余資產,保障項目繼續推進建設,維護購房群眾利益。
(二十一)持續開展房地產亂象整治。加強部門聯動監督檢查,加大對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中介服務、物業服務等各個環節突出問題的排查整治力度,依法采取措施重點打擊房開企業違法違規建設售房、以養老名義進行虛假宣傳、逃避資金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行業秩序。
(二十二)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充分發揮主流新聞媒體引導作用.準確解讀房地產市場形勢和政策,正確引導輿論和市場預期。加大我州區位、氣候、文旅等資源優勢宣傳。相關部門要加強網絡平臺、自媒體等媒介發布管理,嚴厲打擊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緒、誤導市場預期、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本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縣(市、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出臺實施細則,后期法律法規、上級政策有不同規定的,從其規定。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2年6月7日印發
來源:黔西南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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